1.确定人才引进计划;
2.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3.接收应聘者简历投递;
4.人事处初选,并将符合招聘条件简历材料分发到各学院;
5.人事处、学院组织面试;
6.面试后确定拟进人选并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7.人事处汇总;
8.人事处汇总后提交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9.人事处网站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
10.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政审、体检;
11.通过正式人选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填写《浙江省湖州市人才交流登记表》;
12.报湖州市人社局审批;
11. 批复后:
① 如是《就业协议书》,录用者到培养单位盖章后再寄回一份人事处。等培养单位把人事档案及报到证寄至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后,再办理正式手续;
② 如是调入人员,在明确其原人事档案挂靠单位,在湖州市人社局批复后,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调档函”到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调档,等档案到后办理“干部介绍信”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