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每年6月发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人事处下载专区)一式一份,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各所在部门填写《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并签署意见,统一上报到学校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湖州市教育局审定发证。
1.学校每年6月发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2.任教满三十年的教师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人事处下载专区)一式一份,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各所在部门填写《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教师名册》并签署意见,统一上报到学校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湖州市教育局审定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