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俞志根同志兼职的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0

根据《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浙人社发[2019]33号)文件精神,经集体研究,同意俞志根同志的社会兼职。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1111-20241115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附:兼职信息

    俞志根(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411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