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4-11浏览次数:10

位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半年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浙教资中心[202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聘任在教师岗位且系统承担一门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课程,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师。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含)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要求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网上申报、体检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为47日至414日。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

(二)体检

体检时间419日(周)上午7:309:00,具体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为428日至429申请人在此期间学校人事9203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未能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不能通过本次认定。

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等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2025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2浙江省2025半年委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12月修订)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通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将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课程为申请人实际授课课程或与授课课程相近的课程,且须有正式出版的本校授课教材。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不包括同等级的其他序列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已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信息的,提交相关更改信息证明材料;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办理。

联系人:孙佳娟联系电话:2363399674025)。

 

人事处  

2025319

附件1: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doc附件2:浙江省2025年上半年受委托高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doc附件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