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高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我校人事管理的实际,拟定相应的人事工作办法。
2、负责制定全校机构设置方案,负责各类人员的编制管理。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负责制定教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4、负责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对象的选拔和考核工作。
5、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深化岗位聘任,组织考核工作。
7、负责人员调配计划,监督校内各单位人员调配政策的执行,办理人员调配手续及校人才交流工作。
8、负责工资管理、岗位津贴核定、福利、养老保险、丧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工作。
9、负责教职工考勤汇总统计及有关奖惩工作。
10、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11、负责全校全职聘任人员、临时用工的计划审批管理。
12、完成干部、劳动工资、人事等各方面的统计工作。